經濟部完成「中華民國11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」之審定作業,與前一年相比,除太陽光電微幅下修外,其餘再生能源則持平或微幅上漲。在太陽光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上,政府為鼓勵公民電廠、集合式住宅等微型、中小型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,針對不及100瓩之屋頂型太陽光電,再細拆為4個級距,分別為1瓩-10瓩、11瓩-20瓩、21瓩-50瓩、51瓩-100瓩。